??2024年9月20日,歐盟官方公報發布了修訂后的REACH法規條例(EU)2024/2462,對附件XVII進行了重要的補充。此次更新中新增了第79項關于全氟己酸(Perfluorohexanoic acid, PFHxA)及其鹽類和相關物質的規定。自歐盟官方公報發布之日起20天正式實施,具內容如下:
全氟己酸(PFHxA)、其鹽類和PFHxA相關物質定義:
(a)含有直鏈或支鏈全氟戊基C5F11-直接連接至另一個碳原子上,作為其結構元素之一;或
(b)含有直鏈或支鏈全氟己基C6F13-。
注:“PFHxA相關物質”指根據其分子結構,被認為有可能會降解或轉化為全氟己酸(PFHxA)的物質。
不包括以下物質:
(a)C6F14;
(b)C6F13-C(=O)OH,C6F13-C(=O)O-X′ 或 C6F13-CF2-X′(其中X′=任何基團,包括鹽);
(c)具有直接連接到硫原子的全氟烷基C6 F13-的任何物質。
管控產品 |
限值 |
a.供一般公眾的服裝和相關配件中的紡織品、皮革、毛皮和獸皮; b.供一般公眾的鞋類; c.歐盟食品接觸材料(FCM)法規(EC) No d.1935/2004范圍內的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 供一般公眾的混合物; e.歐盟化妝品法規(EC) No 1223/2009第2條第1款第a點所定義的化妝品。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供一般公眾的紡織品、皮革、毛皮和獸皮(除第1款所述服裝和相關配件外) 生效日期:2027年10月10日
a.用于訓練和用于測試的消防泡沫(消防系統的功能性測試除外); b.供公共消防部門使用的消防泡沫和消防泡沫濃縮液(公共消防部門干預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第 2012/18/EU號指令所涵蓋企業的工業火災且僅為此目的使用泡沫和設備的情況除外)。 生效日期:2026年4月10日
用于民用航空的消防泡沫和消防泡沫濃縮物。 生效日期:2029年10月10日 |
1.PFHxA及其任何鹽的濃度之和<25ppb (0.025mg/kg),和 2.所有PFHxA相關化合物的濃度之和<1000ppb (1mg/kg) |
備注:?
第1款和第2款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a)旨在保護用戶免受法規 (EU)2016/425附錄I第(a)(c)至(f)、(h)和(l)類風險類別III范圍內風險的個人防護設備;
(b)法規 (EU) 2017/745 范圍內的設備;
(c)法規 (EU) 2017/746 范圍內的器械;
(d)用作建筑用紡織品的紡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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