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尼蘇達州州長簽署了HF 2310(2023年第60章)成為法律。作為一項綜合性的環境和自然資源法案,它規定了對相關機構的預算撥款,以及關于環境問題的一系列條款。該法律的具體章節規定了各種產品中的PFAS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以及兩種重金屬(鉛和鎘),詳細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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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
在 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前,含有故意添加 PFAS 的產品的制造商必須向專員提交以下信息:
n?產品簡要描述,包括通用產品代碼(UPC)、SKU編碼或分配給產品的其他數字代碼
n?在產品中的用途
n?產品中每種 PFAS 的含量
n?制造商(及聯系人)的名稱、地址和電話號碼
n?要求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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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產品被認為含有故意添加的 PFAS,制造商應在30天內向專員提供一份測試報告,證明產品中每種PFAS的含量,如果產品不含故意添加的PFAS,制造商必須提供一份證書來證明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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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開始,以下產品不得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
n?地毯或小地毯
n?清潔產品
n?炊具
n?化妝品
n?牙線
n?織物處理物
n?青少年產品
n?經期用品
n?紡織家具
n?滑雪蠟
n?軟墊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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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律提供了多種定義,其中一些定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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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清潔產品”是指主要用于家庭、商業或機構清潔目的的成品,包括但不限于空氣護理產品、汽車維修產品,如用于清洗、打蠟、拋光、清潔或處理機動車內外表面的產品、一般清潔產品以及拋光或地板維修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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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炊具”是指用于準備、分配或儲存食品、食品或飲料的耐用家居用品。它包括但不限于烘焙模具、烤紙、碗、炊具、烤架、平底鍋、鍋、煎鍋和托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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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青少年產品”是指為12歲以下的嬰兒和兒童設計或銷售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嬰兒或學步兒童泡沫枕頭、搖籃、床旁睡眠器、加高座椅、更衣墊、機動車輛和飛機上使用的兒童約束系統、同睡者、嬰兒床床墊、高腳椅、高腳墊、嬰兒搖椅、嬰兒背帶、嬰兒座椅,嬰兒睡眠定位器、嬰兒秋千、嬰兒旅行床、嬰兒學步車、嬰兒床、護理墊、護理枕、游戲墊、游戲圍欄、游戲場地、聚氨酯泡沫墊、墊或枕頭、便攜式泡沫小睡墊、便攜式嬰兒睡眠器、便攜式鉤掛椅、軟邊便攜式嬰兒床、嬰兒車和幼兒床墊(兒童電子產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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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是指含有至少一個完全氟化碳原子的一類氟化有機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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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被認為含有故意添加 PFAS 的產品不得早于 2025 年1月1日但不得遲于2032年1月1日;2032年1月1日之后,在明尼蘇達州銷售或分銷的任何產品不得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除非PFAS的使用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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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和鎘
如果涵蓋產品含有以下內容,則不得進口、制造、銷售、分銷或提供使用:
鉛 > 90 ppm
鎘 > 75 ppm
以上要求將于2023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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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產品是指以下任何產品:
n?珠寶
n?玩具
n?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產品
n?拼圖、棋盤游戲、紙牌游戲和類似游戲
n?游戲裝置和游戲結構
n?戶外運動
n?學校用品
n?鍋碗瓢盆
n?杯子、碗和其他食物容器
n?工藝用品和珠寶制作用品
n?粉筆、蠟筆、顏料和其他藝術用品
n?指尖陀螺
n?服裝、服裝配飾以及兒童和季節性派對用品
n?鑰匙、鑰匙鏈和鑰匙圈
n?服裝、鞋類、頭飾和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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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2022年《明尼蘇達州法規》第325E.389節“禁止含鉛物品”和第325E.3881節“兒童珠寶中的鎘”中與“珠寶中的鉛”和“兒童珠寶的鎘”有關的規定。